6月27至29日,总部律师团夏泽民、戚兆岳等一行赴深开展专题法务调研。江苏华建纪委书记、监事会主席钱启明陪同调研。总经理宗有农、常务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吴碧桥等公司领导参加调研。
此次调研,主要围绕公司总部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防范经营风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》(华建股〔2006〕31号文,简称“三十条”)进行,旨在对“三十条”规定作出修订和完善,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,防范、抵御各类潜在风险,提升企业运行质态,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。
调研期间,律师团成员听取了公司经理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“三十条”贯彻执行、修改建议等方面情况的汇报,并与部分工程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。
(办公室)